2020年6月8日,為貫徹落實國務院“放管服”改革精神, 促進農藥出口貿易,優化營商環境,根據《農藥管理條例》《農藥登記管理辦法》,農業農村部就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出口農藥(簡稱“僅限出口農藥”)產品登記有關事項發布如下公告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