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 ? 農藥在增加作物產量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。但是可以看到,在過去的數十年間,進口農藥對印度本土農藥制造的沖擊越來越大。同時,委員會也觀察到一些國家試圖在印度市場傾銷質量低劣的農藥產品。
印度政府目前正在積極推動“印度制造”運動,研發出高質量的農化產品,實現自力更生。考慮到現實的情況令人擔憂,委員會決定重新修訂農藥進口政策。決定如下:
1.如果農化產品中的活性分子已經由印度本土生產商登記注冊,今后將不再發放該類分子的進口登記許可證書。2.所有處于審查階段,或已經完成的,或等待委員會決定的登記申請都將適用以上決定。3.考慮到上述決定,將撤銷原藥進口(TI)與原藥自主生產(TIM)指導標準,對于該類分子將不再發放證書。4.如果活性分子或者制劑配方是由本土企業登記的,處于TIM或FIM(制劑自主生產)框架內,今后將不再發放u/s9(4)TI/FI(制劑進口)證書。5.今后將加強進口的管理要求,以TI為例,進口時將需要增加農藥/制劑生產過稱、登記證書副本以及其它包括詳細化學成分等真實的文本信息。6.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的指導意見,如果五批次樣本中的TI/FI沒有進行原藥登記,必須從商業工廠中獲取登記。該項目中所有的費用都需要由申請者自己承擔。該規定詳細的提議將提交給DAC&FW,等待批準和補充。